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广大农村的逐步推进,农业承包合同制度迅速在各地得到普及,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
正确认识和审理农业承包合同,对保障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农业承包合同的概述1、农业承包合同的概念
农业承包合同是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之间为完成一定的农业生产任务,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它能够证明承包经营法律关系的事实和文件
2、农村承包合同的特征
农业承包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特征外,又具有自身的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下称《农业承包合同》)农业承包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从合同主体看,发包方是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合同主体关系具有两个主次的属性,其一是平等关系,其二是隶属关系
(2)从合同内容看主要是利润分配,群众通俗的说法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余的是自己的
但根据2000年有关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承包方按规定交纳有关税收和承包费外,其它都属于自己的
(3)从合同客体看,主要是农、林、牧、副、渔等
(4)从所有制看,合同确定了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因承包合同而转移,承包人只是在合同所规定的承包期内取得了集体的生产资料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发生原因及其特点(一)从近年来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案件看,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有:1、合同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