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费1994年10月8日,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公司)与永跃恒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跃恒公司,前称物跃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签订《深圳民航大厦A段±0
00以下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华西公司承建深圳民航大厦(后更名为子悦台)A段±0
00以下工程A幢4层,建筑面积10442
65平方米;合同工期为86日历天,开工日期为1994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为1995年2月20日;合同总价款为19617596元(包括工程建造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费、风险费在内,其中土建工程19337157元,安装工程280439元);承包方式:按合同价内容规定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按国家规定由承建方交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由华西公司向税务部门支付;合同生效后15日内,永跃恒公司付给华西公司合同总价款10%的预付款计196万元;华西公司于每月25日后4天内向永跃恒公司代表报送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及付款申请单各4份,永跃恒公司接报表后7日内审核完毕,并根据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计算工程进度款,于审核后5日支付华西公司,否则工期相应顺延;工程款支付达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待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后扣留2%保修金后支付余款;华西公司向永跃恒公司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半个月内,向永跃恒公司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符合市有关审计部门规定之竣工结算材料
永跃恒公司自签收之日起20日内审核完毕,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如华西公司提供之结算资料完整无缺,永跃恒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将结算审核完毕,审定后15日内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则永跃恒公司应按施工企业计划外贷款第2页共12页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