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控制措施我公司为了确保将本工程造价控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造价控制措施:一、工程造价控制依据1、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服务合同;2、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含投标书、标前澄清等);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文件
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洽商、合同协议书等;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市场价格信息、工程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工期定额等;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并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有关会议记录、监理指令、施工变更协议或工程变更和其他文件
二、工程造价控制原则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中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量原则;严格控制、审核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预防违约事件发生,减少索赔事件发生;认真进行工程量计量审核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审核工作;做好竣工结算工作是造价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将遵循原则:1、总原则:总体控制、重点把握、层层把关、动态管理、准确计量、工程款合理支付、完工合格结算、竣工完整结账
2、合同原则:造价控制必须严格依据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时限进行;3、技术原则:优选合理的设计方案和合理的施工方案,达到降低造价的目的;有公司专家组织进行对技术、施工方案、方法、工艺、工序的技术经济分析与比较;4、计量支付原则:只对按设计图纸施工并经质量控制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给予准确工程量计量和工程进度款支付
并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照计量支付管理程序、合同规定的时限上报计量支付文件
(1)坚持三不计量原则:对与承包合同文件和工程量清单预定不符、对报验资料不全、对经质量签认不合格或有违约的情况时不予审核和计量,拒绝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2)对工程变更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