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哈尔滨枢纽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哈枢指安[2011]第2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哈尔滨枢纽改造建设工程质量,规范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明确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职责,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道部令第25号),结合哈尔滨枢纽改造建设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哈尔滨枢纽改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管理,坚持源头把关、过程控制、严格验收的质量控制原则。各参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设置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管理人员,明确质量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第三条建设项目质量目标1.勘测、设计质量优良,并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奖;达到国家优秀设计金奖标准;监理程序符合规定,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规范监理;工程质量管理达标、内业资料规范。2.工程实体必须符合国家、铁道部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3)开通验收速度满足设计速度目标值;(4)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路基、桥梁、站房等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3.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第四条质量管理依据(1)国家和铁道部有关铁路工程建设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2)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验收标准。(3)经批准采用的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4)指挥部与各参建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5)指挥部有关本工程的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第五条设计、咨询、监理、施工、物资设备供应等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应主动接受铁道部和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路局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指挥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哈尔滨枢纽改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指挥长任组长,各副职任副组长,指挥部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第八条参加哈尔滨枢纽改造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施工、检测、物资供应等单位应设置现场质量管理机构,按照质量管理法规、1SO9000标准和合同要求,开展第2页共10页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工程质量管理活动。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领导层中应设置质量负责人,专设部门负责质量管理实施工作。第九条指挥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审定本工程有关的质量管理办法;2.组织制定工程建设质量方针、目标,督促建立质量管理体系;3.组织审核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等文件;4.组织审查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文件;5.审查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6.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协调部署重要质量工作;7.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质量事故,审定处理方案;8.领导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质量信誉评价、评优和考核等活动;9.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第十条指挥部的质量管理部门是安全质量部,其主要职责:1.负责编写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2.负责施工监理的管理工作,审核施工监理规划;3.参加审批咨询单位的咨询大纲;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的审核,重点审核安全质量措施;5.建立健全本指挥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检查咨询、监理、检测机构的资质;6.督促参建各方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或自控体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7.负责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8.负责组织单位工程验收。组织抽查施工单位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情况)资料;9.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审查有关方案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