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惠农资金管理情况报告民政部门的强农惠农资金主要有
农村低保、农村大病医疗、农村五保、救灾资金
2013年以来都全部纳入县财政局的“民政专户”统一管理
并出台了《县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着力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政资金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民政强农惠农资金安全健康运行,真正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民政强农惠农资金的“救命钱”、“及时雨”作用
一、以机制促规范,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运行科学,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及监督是广大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
我局把民政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并印发了《县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的管理》、《关于进一步完善民政专项资金下拨程序》、《对卡名与享受人不符事项进一步规划》,以通知形式下发,做到制度常态化、责任追究具体化
二、严把对象审批环节关
农村低保、受灾对象,我局严把审批环节关,所有对象都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
对低保的审批,与公安、工商、税务、交警、房产、人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全面掌握申请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购置、务工收入等情况,做到低保对象纳入准确无误
对受灾群众坚持三个到位,一是灾情调查到位;二是救灾款物发放到受灾程度相符;三是事后核销、审计到位
对所有对象进入达到公正、公平、公开
享受标准划分清楚
三、资料核实准确,按政策执行
对农村五保、大病医疗救助,我局严格按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
做到五保对象进入准确,大病医疗救助合理、合规
四、严把资金拨付环节关
所有民政资金都实行一卡通发放,直接发放到享受人手中
如卡名与享受人不符的要求享受人授委托书,村(居)委领导,与当地民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