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安宁疗护是为疾病终末期患者在临终前通过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护和人文关怀,以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离世的服务。为落实《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不断增加安宁疗护服务供给,适应老年人多样化、差异化的安宁疗护服务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坚持主导,社会参与。落实属地在安宁疗护政策制定、规划建设、投入保障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统筹辖区资源,加快推动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坚持和市场双向发力,充分发挥市场在安宁疗护服务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支持环境,扩大安宁疗护服务供给。坚持资源整合,多方共赢。促进资源均衡合理配置,构建以社区和居家为基础、机构为补充,综合、连续,衔接紧密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坚持公益性为主,多方共担的多元支付机制,实现患者及家属满意、医保资金节省、医疗机构床位使用效率提高,达到多方共赢。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注重心理和人文关怀,尊重患者的意愿和决定,鼓励社工、患者和家属参与。遵循安宁疗护学科规律,广泛开展生命教育,以安宁疗护服务需求为导向,提升临终患者生命质量,维护生命尊严。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安宁疗护服务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基本完善;安宁疗护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每区至少设立1所安宁疗护中心,床位不少于50张,为有住院治疗需求的安宁疗护患者提供整合安宁疗护服务全市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床位不少于1800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普遍提供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老年人安宁疗护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三.工作任务(一)优化安宁疗护服务资源布局加快建立以社区和居家为基础,机构为补充,综合、连续、机构和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通过转型、新建、改扩建等形式,发展建设一批安宁疗护机构,每区至少设立1所安宁疗护中心,支持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将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康复机构、护理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纳入医联体建设,促进优质安宁疗护服务资源下沉基层。(二)增加安宁疗护服务供给引导综合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设置安宁疗护科;支持在肿瘤科、疼痛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设立安宁疗护床位;支持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转型为安宁疗护中心;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安宁疗护机构;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安宁疗护服务。(三)有序提供安宁疗护服务1.二、三级医院主要为突发急性病变或身体、心理症状较重、需要住院治疗的安宁疗护患者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并承担安宁疗护技术支持、安宁疗护专业人才培训等任务。鼓励三级医院与安宁疗护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他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医疗机构建立对口支援、转诊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2.安宁疗护中心主要为需住院治疗的安宁疗护患者提供机构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医生、护士、康复师、医务社工、心理咨询师、营养师等多学科团队共同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综合、全程的整合安宁疗护服务。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机构、养老机构主要为诊断明确、症状轻且稳定的安宁疗护患者提供机构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有条件的可通过设立家庭病床、巡诊等多种方式,按照《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展包括症状控制、舒适照护、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等适宜居家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4.搭建安宁疗护服务网络,根据患者需求和供给资源布局,利用安宁疗护转介平台,及时、合理转介安宁疗护患者。(四)创新安宁疗护服务模式1•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市安宁疗护指导中心、安宁疗护示范基地和社区安宁疗护服务示范中心,承担安宁疗护服务示范引领、质量控制、宣传教育、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培训、学科建设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