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辽阳红阳热力有限公司沈煤红电发[2012]17号辽热发[2012]11号关于各项费用支出票据审核报销的规定公司属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各项费用支出审核与报销行为,合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望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规定中所称票据是指公司各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物资及日常费用的有效凭证
二、本规定适用于红阳热电、红阳热力所辖各部门在月度预算内发生的各类物资及日常费用票据的审核与报销
文件签发人:蒋凤辰三、职责分工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所有物资及日常费用票据报销的审批
2、预算内控办负责对各部门报送报销票据的内容与原始凭证粘贴进行初审,对经过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审批的票据进行复核确认后统一报送总经理审批
3、总会计师负责对各分管领导审批的票据进行会计确认审批
4、分管领导负责对管理权限内部门报送票据进行审批
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发生的报销票据进行审核与确认
6、各部门经办人负责报销票据的粘贴、报销单的填制及报销明细表的编制,同时负责报销票据在审批过程中的传递工作
7、财务部负责对审批票据及报销明细进行复核,执行报销业务
四、审核时间及流程1、经办人按照规定填制规范的物品及费用报销单,编制报销票据明细表,经与验收人共同签字后,报送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2、经办人于每周二上午将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的报销单、票据及报销明细一并报送预算内控办进行初审签字确认
3、经办人将初审后的报销单、票据及报销明细在初审当周提请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审批确认,并于该周五上午送至预算内控办进行复核确认
4、预算内控办在每周一将复核确认合格的票据提请总经理审批,审批后送至财务部复核,确认无误后执行报销
5、为保证公司财务月度正常结算,报送票据的时间截止至每月25日,若当月最后一个审核日在该月的25日以后,该审核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