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农业处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豫财办农函[2007]1号关于做好2007年应急度汛项目和重点岁修河道堤防整治项目编报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巩义市、永城市、项城市、固始县、邓州市财政局、水利局、省直属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农业司、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应急度汛项目和重点岁修、河道堤防整治经费项目的编报工作,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2007年应急项目编报原则
(一)确保使用重点
各地要根据2006年水利工程损毁情况以及保证2007年安全度汛的需要,重点安排江河堤坝、险工险段、涵闸、泵站、重点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设施,以及上年度水毁重点工程的应急修复项目
根据度汛安全需要,适当安排非工程项目
(二)组织论证,择优确定项目
对项目的必要性、建设内容、技术措施、资金投入等内容进行审查,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择优确定项目
(三)实行项目资金总额规模控制
各省辖市、巩义市、永城市、项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及省直属有关单位申报应急度汛项目资金规模按不超过前三年省财政下达项目资金(包括水利建设基金和特大防汛经费)平1均数的150%编报
单个项目资金规模原则上不超150万元
二、各省辖市、巩义市、永城市、项城市、固始县、邓州市由财政局水利局共同组织审查,按照编报原则决定具体项目并排序,于2007年3月15日前联合上报省财政厅、水利厅
省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项目并排序,于2007年3月15日前上报省水利厅
三、上报省财政厅、水利厅申请应急度汛项目资金的正式文件,请按照《申请中央水利建设基金(防洪部分)报告格式》(财农[2007]17号)(详见附件)的规定办理
文件内容包括上年度洪涝灾害及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情况,上年度特大防汛经费、水利建设基金(防洪部分)使用情况(项目落实、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及发挥效益等)和本年度重点应急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