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行动的实施意见(含政策解读与执行要点)一、总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 号)、《“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以及《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和计划生育协会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协同作用,切实提升农村家庭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现就实施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将服务乡村振兴与促进家庭健康行动深度融合
聚焦农村家庭健康需求,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完善政策体系为保障,以创新服务模式为动力,推动健康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同频共振,不断增强农村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强化各级政府在规划制定、政策引导、投入保障中的主导作用,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和群众组织参与家庭健康服务
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
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突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从源头上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结合东中西部不同区域发展水平、人口结构和健康问题,因地制宜确定工作重点和推进路径
坚持改革创新、协同联动
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卫生健康、农业农村、计划生育协会等部门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工作联动机制
(三)主要目标
到 2027 年,初步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农村家庭健康服务体系
农村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0 万]和[5‰]以下
到 2030 年,农村家庭健康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