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16)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16)》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6〕95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煤矿企业(集团)、煤炭科研和设计院所,有关单位:现将《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16)》印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到各有关单位并遵照执行
附件:《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16)》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6年9月13日前言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已于2016年2月25日发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煤矿安全规程》全面准确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16)》对其中容易误解多解的、本次新增的、带有红线意义的重要条款,从理论及操作层面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同时细化了一些技术措施
目录第一编总则
第四条煤矿企业与煤矿的界定
第十条煤矿井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规定
第十二条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