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新安煤矿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基础建设,持续深化集团公司“012345”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模式,有效推进主动预防和自主管理,努力构建“理念先进、机制科学、抓手有力、基础扎实、效果显著”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和“管生产、管业务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根据河南能源、义煤公司20一五年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组织机构矿成立由矿长、书记为组长的“双基”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基层单位“双基”建设,各分管矿领导在各自分管业务、分管系统内具体抓、重点管,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单位“双基”建设存在的问题或遇到的困难,各业务系统科室充分发挥“系统抓”作用,通过不断完善本系统“双基”建设标准,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与规范管理。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副组长:矿其他班子成员成员:生产业务系统副总工程师、机关科室负责人、基层区队党政正职领导小组下设“双基”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全副矿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组织矿安全“双基”建设推进与考核工作。第二条考核周期安全“双基”建设实行月考核、月兑现制度。第三条考核办法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月考核结果与单位安全结构工资挂钩,挂钩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30%,同时与基层单位班子成员安全“双基”建设奖罚挂钩。第四条考核权重依据“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强化系统管理,突出系统自控,从严落实系统管理责任。本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矿对科室及基层单位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分管领导对专业系统、专业系统对基层单位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权重分配如下:专业单位安全管理(%)采掘专业(%)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开四队40一五一五2010采二队40一五一五2010探水队50一五一五1025综采队40一五一五2010预备队40一五一五2010掘一队40一五一五2010掘二队40一五一五2010掘三队40一五一五2010开一队40一五一五2010开二队40一五一五2010开三队40一五一五2010机一队50-4010-机二队50-4010-运输队50-4010-通风队60--40-抽探队50-一五35-机修厂60-40--选煤厂60-40--水电队60-40--注:权重分配可根据生产作业实际(如防突、瓦斯治理任务等)适时调整。第五条具体考核要求(1)各业务职能科室每月将上级专业系统所查隐患和问题,全部纳入本专业系统内基层单位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矿井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河南能源、义煤公司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2)各专业系统自查隐患和问题全部纳入专业系统内基层单位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包括各专业科室管理人员日常所查的隐患和问题)。(3)国家、省、集团公司安全检查、安全督查小分队、矿领导、矿大检查、一般违章、安检科管理人员、安检员日常所查的隐患和问题由“双基”办纳入矿、系统及基层单位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4)严重违章、工伤事故、非伤亡等级事故、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停产停运以及上级部门进行责任追究问题等直接纳入综合安全管理效果考核扣分,不在各专业系统权重考核范围之内。(5)各专业系统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专业系统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标准、细则从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考核质量。凡考核漏项者,对专业科室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扣2分/次;凡考核不认真或考核质量不高者扣2分/次;凡弄虚作假、行私舞弊者扣3分/次。第六条各级领导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权重(1)分管副矿长安全“双基”建设综合得分权重为:上级专业系统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得分占40分,矿长对副矿长的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占60%。(2)生产系统科室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综合得分权重为:上级专业系统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占40%;分管领导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占30%;矿对生产系统科室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占30%。其中副总师按照分管副职对其考核及矿对系统考核结果各占50%随所在单位进行奖罚兑现。(3)强化基层区队班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