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浙财院〔2009〕152号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部)、处室:《浙江财经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障管理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大家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财经学院大学生参加杭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2
《浙江财经学院普通门急诊管理与服务办法》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第2页共11页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1页浙江财经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障管理办法为了健全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大学生的基本医疗,加强大学生医疗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保障对象学校在册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统称“大学生”)
办理入学手续,并取得学校学籍后,即列为学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对象;办理离校手续、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后,则停止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和延长学习期限并有学籍的,仍可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
留学生、成人教育学生、在职研究生不适用本办法
二、保障组成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主要由杭州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学校专项、商业医疗保险、医疗帮困和学生自理五部分组成
“城居医保”由学生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大学生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由“城居医保”集中统筹管理;学校专项由学校按在校生数“定额拨款、学校管理、专款专用”,部分承担大学生普通门急诊;商业医疗保险由学生按照自愿原则购买作为补充医疗保障;医疗帮困纳入学校帮困助学体系;不足部分由学生自理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一)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学生医保领导小组),下设大学生医疗保障管理办公室(简称学生医保办)
学生医保领导小组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