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118-302
187-1999成本费用管理与核算岗位工作标准1999-10-10发布1999-11-10实施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临沂发电厂企业标准Q/118-202
03-1995的要求进行编写的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办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
本标准起草人:陈永强修订:陈永强审核:郑书香审定:张其稳审批:韩明理本标准于1994年12月10日首次发布
1999年10月10日首次修订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负责解释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118—302
187—1999成本费用管理与核算岗位工作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成本会计的责任和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成本会计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本岗位工作的依据
2责任与权限2
1素质要求2
1财经类中专学历,并取得会计员以上资格的会计人员担任
2熟悉生产成本有关的政策、规定、原则,能够进行生产成本分析工作
3熟悉生产过程,了解主要设备经济性能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变化与成本升降等关系
4熟悉生产成本会计核算原则办法,成本开支范围,标准和有关财经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成本管理,核算方面的法令法规、制度制定完善生产成本管理办法2
2编制生产成本计划,并分解下达,组织实施
3负责生产成本综合分析,并提出降低成本措施
4以生产成本计划为依据,组织实施目标管理
5建立完善成本管理基础工作
1有权制止不符合国规定的成本开支及影响目标成本实现的计划外开支
2根据条件变化,有权提出调整生产成本计划的建议
3有权检查、监督、考核各单位成本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