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地产建设项目施工手续办理程序工程手续济南非竞争性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一、依据:1、济编发[2001]98号文2、济南市政府令182号《济南市招标投标办法》3、计投资[1999]693《国家计委关于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二、申报材料:1、县(市)、区计划局或市主管部门的书面申请报告。2、土地使用权证明或征地方案。3、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由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并提供以下附件: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配套条件以及消防、劳动安全、地震的审查意见;资金承诺意见或融资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等。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编写项目简介材料。4、重大建设项目,需委托咨询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咨询评估。5、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项目,需提供纪检部门的审查意见。6、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提供建设单位的开发资质证明。7、企业集资建职工住宅项目,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证明和集资建房方案。三、办事程序:市计委受理立项申请后,对相关材料进行论证,同时在审批小组办公室内部征求规划、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意见,各部门从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设用地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初步意见。市计委根据论证结果和有关部门的初步意见,提出是否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及相关问题,提交审批小组例会研究决策。审批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市计委出具批复或上报文件。四、办理时限:在建设单位材料齐全、相关部门提出初步意见的情况下,市计委10个工作日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审批小组办公室。审批小组研究同意下发会议纪要后,市计委3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批复文件或根据审批权限转报省计委。办理土地收购储备项目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通知》。二、申报材料:1、土地收购申请书(2份);2、法人资格证明书(2份);3、土地使用权合法凭证(复印件2份);4、建(构)筑物所有权合法凭证(复印件2份);5、平面布置图(2份);6、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2份);三、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2、现场调查;3、测量评估;4、规划咨询;5、签订合同;6、方案报批;7、实施补偿;8、请示报批;四、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不包括测量评估和规划答复、政府批复时间)办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文件。二、申报材料:1、请示(拟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立项的由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拟用耕地开垦费立项的由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文);2、申报部(省、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汇总表;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部项目按国土资厅发[2001]64号文附件3-2的要求编制;报省、市的项目按国土资耕发[2000]007号文附件二的要求编制);4、11∶万项目总体规划图、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11∶万分副土地利用现状图;5、项目可行性研究摘要书;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任务、工程内容及投资估算表;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意见;8、项目区规划设计图。三、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审核有关文、图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1日);2、现场勘察(1日);3、组织测绘,提供现场勘测(2日);4、文、图齐全并符合要求的行文上报或批准立项(6日)。四、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办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项目一、窗口职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审批申报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三、申报材料:1、县级人民政府请示文;2、调整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3、调整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体;4、调整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5、调整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6、涉及基本农田的附调整前、后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图。四、办理程序:1、受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申请;2、审核有关文、图资料是否完整(2日);3、现场勘察(1日);4、整理卷宗、行文(5日);5、上报市政府审批(属市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