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3页溧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技术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房地产估价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屋拆迁估价(以下简称拆迁估价)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的估价技术行为应当符合本细则的要求
第三条拆迁估价的对象为拆迁范围内经现场查勘认定的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含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四条拆迁估价目的统一表述为“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价格”
拆迁估价的时点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
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第五条被拆迁房屋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类,其中,住宅分为成套住宅和非成套住宅两类
成套住宅是指房屋套内有卧室、厨房、卫生间、起居室等,经规划等部门同意,按统一规划、设计、建造的,一梯二户或二户以上多层单元式住宅;非成套住宅是指除成套住宅以外的所有住宅
非住宅分为营业用房和非营业用房两类
营业用房是指符合规定能够对顾客提供有形商品买卖并进行直面服务活动的合法场所;非营业用房是指除营业用房以外的所有非住宅
第六条市区住宅和非营业用房根据所处的位置划分为不同的拆迁区位等级,市区营业用房根据所处的位置划分为不同的路线等级
具体划分参见附件一、附件二
第七条拆迁估价以市场比较法为基础
一般被拆迁房屋适用基准价格修正方式估价,其基本公式为:被拆迁房屋估价价格V=V0×KV0为基准价格,对住宅是标准房屋基准价格,非营业用房是分区基准价格,营业用房是路线基准价格;K为市场比较修正综合系数
对其它较为特殊的被拆迁房屋可采用其它市场化估价方法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