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同志们: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市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有关情况向大家做一介绍,不妥之处,请提出批评和指导意见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对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有关要求,我市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积极借鉴学习兰州、天水两市的经验,在肃州区(市政府所在地)率先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全国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整体提升城市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总体呈现出“起步早、开局好、职责清、执法严、社会认同度高”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基本情况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我市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较早,2002年10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在全省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安排,市法制办积极行动,向市政府起草了《关于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请示》,制定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协调市政府成立了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听取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出现的问题
2003年3月,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成立**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局的通知》,将肃州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整体上划,成立了“**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局”,为正县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8名,下设市容市貌科、户外广告科等
其职责是:1
行使建设用地、建筑市场、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园林、公用事业管理监察方面法律、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2
强制拆除不符合规划要求和市容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含临时建筑);3
负责户外广告的管理,协调公安、工商、税务、卫生等第1页共26页部门,维护市容市貌的整洁;4
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局组建以来,围绕城市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