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责报告—政府XX省审计厅审计报告鄂审经责报〔20**〕**号被审计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被审计领导人员:***县(市、区)长***同志审计项目:***县(市、区)长***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按照我厅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长市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鄂组监函"20**"**号)的委托,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于20**年**月**日至**月**日,对***同志任***市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及***市20**年至20**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
***市及***同志提供了与审计相关的财政财务会计资料、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市政府的责任是在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中,履行法定职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报财务会计报告、保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省审计厅的责任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市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独立实施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具体审计情况如下:一、基本情况***市国土面积**平方公里,辖*个*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个乡镇、**个街道办、**个行政村(居委会)
20**年末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
***同志自20**年**月任***市政府代市长,20**年**月当选为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工作,主管****工作
根据***同志任期职责和目标,重点对20**年至20**年***市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法规情况、第1页共12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及政府负债情况、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和建设情况、监管市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