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为了加强减免税管理,便于广大地税干部系统地掌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时、高效地办理审批事宜,同时也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提供方便,结合我市实际,编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南》,供基层地税干部和纳税人参考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南第一部分减免税类一、报批类减免税(一)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1
1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地税发[2002]46号)
2应具备的条件1
1减按15%税率征税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
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家重点鼓励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的证明文件
2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
交通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公路、铁路、航空、港口、码头运营和管道运输的企业
新办电力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电力运营的企业
新办水利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江河湖泊综合治理、防洪除涝、灌溉、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力发电、水土保持、河道疏浚、河海堤防建设等开发水利、防治水害的企业
新办邮政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邮政运营的企业
新办广播电视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广播电视运营的企业
3申请凡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符合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应当在每年年末2个月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送相关资料
1申请报告的内容申请名称《ⅹⅹⅹ企业关于ⅹⅹ年度申请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