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监督检查自查报告商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环境行政执法案件自查工作的报告市环保局:根据市局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环境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商政环函〔2011〕216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重点对照省厅下发的《XX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要求及省厅环境执法监督检查的内容,对今年以来的环境执法案件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情况截止目前,我局共查处媒体披露、现场检查发现环境违法案件20余起,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程序该整改的及时督促落实整改,该立案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这次自查工作,我们以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文书规范情况等为重点对2011年以来的环境执法案件开展了自查工作,通过自查情况来看,大多数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完整,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程序运用得当,与往年相比,行政处罚程序和执法文书规范方面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在:一是环境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合法有效,没有出现处罚超越管辖范围和法定职权的现象
二是违法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合法有效
三是处罚程序基本合法规范,能够按照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行政处罚,较好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四是文书制作比较规范,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基本做到记录有关情况,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或对拒签情况予以记载,确保证据合法有效
五是案卷归档比较规范
结案后,基本做到一案一卷及时归档,使用卷皮规范,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完备,卷内材料能按目录顺序排列,装订比较整齐
二、存在问题经过此次环保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工作的开展,也发现了一第1页共12页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完整
调查询问、现场检查笔录起止时间填写不全,有的叙述方式不尽妥当,字迹潦草,偶有错别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