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4页《纳税筹划核心案例精粹》(内部资料翻录必究)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1、债权人"讨债"为什么要缴税一、案情简介:A企业长期欠B企业货款,无力偿还
B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扣了A企业一辆小汽车后,下裁定书把小汽车的所有权判给B企业
B企业多方努力,把小汽车卖了,最终收回货款
某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B企业的纳税进行检查后,认定B企业出售小汽车没有按规定交纳增值税,造成偷税,要求B企业补交税款,并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B企业的经理及财务人员都想不通,认为小汽车是A企业的,是替A企业卖了收回属于自己的货款,为什么还要交纳增值税
如果直接收回货款,不就没有这些麻烦
二、纳税辅导:B企业被长期拖欠货款,确实是一件让人同情的事
在费劲收回货款后,又引来偷税及被罚的麻烦,疑惑的提出:如果直接收回货款,不就没有这些麻烦
答案是肯定的,也是值得让人思考的
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无论销售者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A企业欠B企业货款,如果A企业直接变卖小汽车偿还货款,那么,A企业交纳增值税,B企业收回货款且不用交税,但是这显然不可能;A企业不变卖小汽车,申请法院执行,如果法院扣了小汽车后,卖了收回车款,裁定书直接把车款交给B企业,那么,该辆小汽车还是由A企业交纳增值税,B企业没有纳税的义务;可事情恰恰相反,法院一旦把小汽车的所有权判给了B企业,由B企业直接出售,那么,不仅A企业要交纳增值税,而且B企业再销售小汽车时,也产生了纳税义务,也要按出售的金额计算交纳增值税
该案件的发生,给税务机关及纳税人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税务机关多一些纳税辅导,让纳税人彻底理解税收政策,少走弯路;纳税人平时多注意学习,在处理一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