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3页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改革与政策调整2007年,我国对企业所得税进行了重大改革,将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合并成新的企业所得税,实现了税法、税率、扣除、税收优惠、税务征管等五个方面的统一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具体规定,现择要作些介绍
一、收入的实现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收入总额由以下各项构成:(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
以上各项收入的实现确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主要对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接受捐赠等项目作了规定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还规定,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l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