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第1聯:本聯由稅捐機關移送地政機關受理機關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分處土地坐落移轉或設典比率土地面積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申報現值申報現值鄉鎮市區段小段地號地目□全筆項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平方公寸原因發生日期年月日□按申報當期每平方公尺土地公告現值元計課□按每平方公尺元計課整筆□持分_____移轉或設典面積每平方公尺元本筆土地契約所載金額元有無「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視同贈與各款情事之一□有□無上列土地於民國年月日訂約□買賣□贈與□交換□共有土地分割□設定典權□土地合併□,依法據實申報現值如上
□檢附土地改良費用證明書張,工程受益費繳納收據張,重劃費用證明書張,捐贈土地公告現值證明文件張,請依法扣除土地漲價總數額
□本筆土地符合□土地稅法第34條第1項至第4項規定,□全部□部分(第層供自用住宅使用面積平方公尺,非自用住宅使用面積平方公尺)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
□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規定,(另附申請適用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規定申請書)茲檢附建築改良物資料影本份,戶口名簿影本份,請按自用住用地稅率核課
□本筆土地為農業用地符合土地稅法第39條之2第1項規定,茲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本筆土地於89年1月28日土地稅法修正公布生效時,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茲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份,請依修正生效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原地價課徵土地增值稅
□本筆土地為公共設施保留地,茲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份,請依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免徵土地增值稅
□本筆土地符合規定,茲檢附有關證明文件,請准予土地增值稅
茲委託君代辦土地現值申報、領取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或免稅證明書及應納未納土地稅繳款書、工程受益費繳款書等事項
申報人義務人姓名或名稱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權利移轉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