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资产(四)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从该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中扣除;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对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后,企业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在后续支出资本化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范围内,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87】甲航空公司2000年12月购入一架飞机总计花费8000万元(含发动机),发动机当时的购买价为500万元
公司未将发动机作为一项单独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2009年初,公司开辟新航线,航程增加
为延长飞机的空中飞行时间,公司决定更换一部性能更为先进的发动机
新发动机购价700万元,另需支付安装费用51000元
假定飞机的年折旧率为3%,不考虑预计净残值和相关税费的影响,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1)2009年初飞机的累计折旧金额为:80000000×3%×8=19200000(元),将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60800000累计折旧19200000贷:固定资产80000000(2)安装新发动机:借:在建工程7051000贷:工程物资7000000银行存款5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