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7页共31页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一、公司基本情况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名北京首钢设计院,由首钢总公司于1996年1月3日出资成立,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10107136513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应注册资本为5,028.60万元。2008年,本公司实施改制,由国有独资企业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2月4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1010700365139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应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其中:首钢总公司持股7,350万元,所占比例49%;自然人持股7,650万元,所占比例51%。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60号,法定代表人:何巍。本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如下:子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投资额本公司投资间接投资北京首钢方圆工贸有限公司办公设备维修1,000,000.00196,582.98--贵州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6,000,000.003,060,000.00--山西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6,000,000.003,060,000.00--本公司所属参股公司如下: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比例%初始投资成本核算方法北京中日联节能环保工程技术公司40.003,000,000.00权益法北京考克利尔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40.002,000,000.00权益法北京首科兴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002,000,000.00权益法北京首设冶金科技有限公司50.00750,000.00权益法北京首钢华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01,000,000.00成本法北京恒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2.00608,545.51成本法北京首设方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5.0050,500.00成本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冶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地下工程竣工测量;市政乙级;工程造价甲级;工程监理临甲级;装饰、展览设计;广告制作;金属结构加工;模型设计、制作、工程造价、工程技术、计算机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境工程(废气甲级、废水乙级);承包境外建筑、冶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境外上述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地下管线测量;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房地产开发。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为首钢总公司。第8页共31页第7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8页共31页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1、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4、外币业务折算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期末,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6、应收款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