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8页第一单元上市公司【考点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1、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1)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2)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①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即为实收股本总额);③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3)股东的临时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2、股东大会的决议方式(1)一般决议(N条):出席+1/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①选举更换独立董事等事项;②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④为(借款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2)特别决议(5条):出席+2/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④变更公司形式
⑤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回避+出席+1/2第2页共78页第1页共7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8页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