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非居民企业税收政策一、非居民企业及其税收处理概述(一)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划分标准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注册地依照中国大陆法律在境内成立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实际管理地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满足条件单一具备同时具备纳税义务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主要是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或常驻代表机构,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2、在我国境内未设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主要是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和其他所得
(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类型(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三)提供劳务的场所;(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三)两类非居民企业的税收处理税收处理有机构场所的企业无机构场所的企业所得类型营业利润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其他税率25%20%减按10%征收方式申报缴纳或核定特例:指定扣缴源泉扣缴纳税地点机构场所所在地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管理方法需要汇算清缴不需要汇算清缴(四)税收优惠1、免税收入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1)国债利息收入: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2)有机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