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资本充足率数据质量现场检查操作细则前言2012年银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要求商业银行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统计部设计了新资本充足率报表(BIII)报表,BIII报表共32张,其中10张为纳入1104的报送报表,其余22张为工作底稿
新资本充足率报表数量相对较多,内容相对复杂
《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11号)指出,做好监管报表填报工作是《办法》落地实施后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办法》第137条中也明确规定,各监管部门应对资本充足率进行监督检查,应包包括“审查商业银行对合格资本工具的认定,以及各类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方法和结构,评估资本充足率计量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为指导帮助各监管部门做好资本充足率报表的现场检查工作,提高并依此促进商业银行提高新资本充足率报表数据的准确性,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新资本充足率报表填报说明》,银监会特制定本《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数据质量检查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
《操作细则》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后续补充文件和《新资本充足率报表填报说明》制定
检查对象为适用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机构,首先应集中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法人银行
《操作细则》主要包括四个部分:资本定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每个部分又具体包括总体描述、检查要点、案例分析和调阅资料等四方面内容:总体描述是对该部分主要报表和检查重点进行简要说明;检查要点列出了每部分检查中需要重点核查的报表项目;案例分析列举了在检查中发现机构存在的常见错误;调阅资料是核查资本充足率报表数据准确性的主要依据
《操作细则》主要针对新资本充足率数据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