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开展涉氨制冷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红河州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省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谨代表红河州安监局,对检查组各位领导莅临红河州督查指导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这次督查既体现了对红河州的关心和支持,更是对我州做好涉氨企业监管工作的一种鞭策和鼓舞
现根据通知要求汇报如下
一、强化措施,积极推进(一)精心组织,及时部署
为深刻吸取吉林、上海等地涉氨制冷企业重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我州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坚决防范氨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6号)、《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云安发电〔2013〕9号)等文件精神,及时研究印发《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红安〔2013〕14号),将做好涉氨制冷企业安全专项治理作为深化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行动迅速、部署到位、责任落实,促进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按照州安-12治理工作时间紧、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在设备设施的检测和性能安全可靠性评判等方面,各县市均普遍缺乏懂行的相关专家,增大了政府部门指导帮助企业整改隐患的难度
(二)企业安全基础薄弱
涉氨制冷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设备陈旧,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投入不足等状况依然存在,企业基础管理十分薄弱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有的企业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开展第1页共3页自查自改,对自身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依然熟视无睹,无动于衷;有的企业存在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走过场的现象;有的企业没有建立液氨泄漏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也没有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和应急救援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