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目标完成情况汇报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
我区民政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区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总体要求及与市民政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通过全局民政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11年各项目标完成情况汇报如下: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1、探索建立低保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
按照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社[2011]27号),在今年1月城乡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按不低于12%的增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城低保标准由300元/月提高到340元/月,农低保标准由125元/月提高到140元
2、全面推广居民家庭收入核查信息比对工作
2011年,对新申请及已享受保障的352户家庭进行信息比对,确保了家庭收入核实科学准确,严把低保入口关
3、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急救作用
截止2011年10共救助155户468人,救助金24
87万元,其中:城镇居民救助30户128人,救助金5
4、统筹城乡医疗救助,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
今年为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人缴纳了农村合作医疗入保费3916万元;为城低保户470人缴纳城镇医疗保险金0
4582万元;城市医疗救助共救助17人,救助金6
2万元;农村医疗救助共救助40人,救助金11万元,其中采取“一站式”结算方式救助18人,救助金8068
5、加大农村五保供养管理力度
今年农村五保累计保障1404户次、1452人次,发放保障金41
其中:集中供养累计保障198户次、210人次,发放保障金4
为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区已设立区社会福利中心,加挂“区中心敬老院”,为区民政局所属事业机构,正股级规格
6、不断深化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对全区申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实行家庭收入诚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