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干部公正廉洁的调研报告在“大调解”格局下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中,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推进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需要一大批公正廉洁的人民调解干部
笔者近期深入辖区各村(居)委会就如何建设公正廉洁的人民调解干部队伍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农村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现状(一)人民调解组织机构逐步健全,责任进一步明确
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镇党委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分管领导为主任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镇长兼任镇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分管领导兼任调解委员会主任
个村(居)、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调解委员会,在村(居)、企事业调委会探索选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离退休法官、检察官和热心调解工作、群众信任的人充实人民调解队伍,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兼任调解员
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负责辖区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并直接受理、调处矛盾纠纷,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本单位、本企业内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镇具体负责调处辖区内复杂的矛盾纠纷、群发案件、突发事件、疑难案件以及村(居)调解组织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二)积极探索建立多种调解组织
根据新形势调解工作的需要,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联合调解组织、行业性调解组织及专业的调解组织
组建流动调解庭,深入农村院户,调处矛盾纠纷
初步形成了以镇调解组织为主导,村(居)及企事业调解组织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三)采取分级负责培训的方式提升了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
近年来,司法所先后多次组织对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村(居)、企业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通过采用岗位培训、年度培训、示范培训、集中培训、分片培训等不同方式,人民第1页共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