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一、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铁路、道路客运、水路客运、民航、城市公交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网约车等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各单位要处理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的关系,以科学、合理、适度、管用为原则,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
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复工前评估,统筹推进运输和防控任务,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配合有关机构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防止疫情在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按照有关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地分级情况,组织落实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三、职责分工各相关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交通运输、铁路、民航行政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防控技术指导
四、健康风险判定标准高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人员管理的第1页共13页人员
中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发热,干咳、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实施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治愈出院确诊病人;解除医学隔离未满14天的无症状感染者;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低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高风险、中风险人员以外的人员
五、主要措施(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落实防控责任
各相关单位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成立健康管理小组,并同时设立健康管理责任人,应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组织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工作预案
(二)开展复工前准备,评估合格后复工
1、各单位在复工前分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