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一、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铁路、道路客运、水路客运、民航、城市公交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网约车等。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各单位要处理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的关系,以科学、合理、适度、管用为原则,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复工前评估,统筹推进运输和防控任务,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配合有关机构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疫情在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地分级情况,组织落实复工复产相关工作。三、职责分工各相关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交通运输、铁路、民航行政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防控技术指导。四、健康风险判定标准高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人员管理的第1页共13页人员。中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发热,干咳、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实施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治愈出院确诊病人;解除医学隔离未满14天的无症状感染者;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低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高风险、中风险人员以外的人员。五、主要措施(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落实防控责任。各相关单位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成立健康管理小组,并同时设立健康管理责任人,应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组织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工作预案。(二)开展复工前准备,评估合格后复工。1、各单位在复工前分批次开展全员知识培训(包含单位后勤工作人员),对不同岗位的培训要有针对性。同时做好复工前防控物资准备,包括防护、消毒等用品,对每个员工做到“八个一”:一个健康档案,一测体温,一戴口罩,一设观察室,一致电(发现发热者致电医疗机构),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2、做好物资准备。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测维护,保证运力充足,优先选择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交通运输工具投入运营。为客运站场、交通第2页共13页运输工具工作人员配备消毒剂、体温检测仪。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的对接,及时了解应急物资调拨、人员转运需要,做好应急运输优先通行保障。(三)提前摸底分析,有序安排工作。提前对员工摸底调查,了解抵粤人员近14天内行程,有无到疫情高发地,有无接触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对单位返岗人员数量、计划出行时间等情况进行统计,做好上岗时间、健康监测、防疫物资等衔接工作。(四)风险分区分级,人员分类管理。1、对于来自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的人员,需通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社区或单位指定的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14天。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可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相关机构和社区负责对高风险人员进行严格管控。2、对于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自抵粤开始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中风险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3、对于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4、对本省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疫情高发地来粤人员,认可其出院证明、解除隔离通知书。(五)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应急区域。1、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各单位根据员工数量、客流量和客运场站等实际情况可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第3页共13页隔离观察间,用于初测体温高于37、3℃人员的体温复测和待送人员停留。观察点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可利用现有医务室),负责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需配备1-2名工作人员,需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湿巾、医用手套、速干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