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四项措施”自检自查隐患整改报告整改报告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根据《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八定”措施内容的通知》云煤安监察[2018]28号、《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XX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暂行办法及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试行)的通知》云煤安发[2018]39号、《关于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文件的通知》云煤安全[2018]116号根据《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八定”措施内容的通知【2018】28号》的文件要求,我矿于2018年10月24日开展以煤矿安全生产“四项施措”作为主要内容的自检工作,共查出了10条隐患和问题,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煤矿及时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制定了整改措施方案,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安排和落实,并形成整改报告,具体如下:一、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安全副矿长)成员:(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副矿长)、(通防副总)、技术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矿调度室,由杨爱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安排和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1、组长职责
全面负责隐患整改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配合组长工作,并将工作落实到现场跟踪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得到有效完成
主要负责整改方案的实施及措施落实,确保各项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三、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1、煤矿未在采区及井下各作业地点悬挂劳动定员管理公示第1页共22页牌
整改责任人:劳动定员:2人整改资金:0
6万元整改时限
计划到2018年10月底以前整改完成
正在整改中,已安排制作劳动定员管理牌,带制作好以后,计划到10月底整改完成
2、煤矿未按规定每年对抽采达标煤量进行评价,无评价报告
整改责任人:劳动定员:3人整改资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