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关于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是我国财经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是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渐从生产职能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管理职能
经济发挥发达,会计越重要
会计作为单位内部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但在处理具体经济业务时,其所涉及的经济利益关系已超出了本单位的规范,还涉及国家、其他经济组织、非经济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这些方面的经济利益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部门在行使会计管理职能时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会计关系
会计关系需要用法律规范来加以约束,会计法律制度由此应运而生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我国的会计法律包括三个层次:(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法》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经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会计法律
现行的《会计法》是于1999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并规定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
《会计法》的立法完旨是规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现行的《会计法》共有七章五十二条主要对会计工作总的原则、会计核算、公司和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会话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