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抗旱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自检自查汇报根据省政府纠风办等6部门《关于加强抗旱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云政纠办﹝20xx﹞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抗旱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专项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临市机发14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局开展抗旱救灾款物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抗旱救灾款的接收情况1
20xx年接收上级下达民政抗旱救灾款536万元
其中:财政安排资金227万元,社会捐款资金229万元(含省、市慈善会和香港捐款),党员特别捐献80万元
20xx年县级接收抗旱捐款74
06076万元
其中:社会捐款37
28716万元,党员特别捐献36
7736万元
(二)抗旱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情况20xx年已支出抗旱救灾资金524
用于灾民生活口粮救济支出172
8万元(采购大米53
1万公斤),救济灾民困难群众4365户19596人
用于饮水应急救助45万元,解决饮水困难人口1445户6500人
用于划拨给县水利局架设饮水管和爱心水窖建设79万元
下拨七乡镇农作物抗旱保苗资金23万元
用于城乡低保和五保户51939人旱灾救助2个月158
用于关爱五保资金发放31
05万元,救济621户703人
用于解决凤尾镇95户民房受风灾急需修复与重建3万元
拨上级意向捐款12万元,其中勐堆乡蚌孔村4万元、南伞镇甘塘村4万元、南伞镇红岩村刺树丫口组4万元,正在拨第1页共3页付
(三)款物管理情况这些救灾款物的发放,各乡镇普遍能够做到有申请,有村委会意见,有乡镇审批意见,领取款物时有发放名册,有本人签字;部分乡镇的民政助理员和村组干部不仅能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而且对一些有特殊困难的救济对象做到亲自将款物送上门;对救灾款物的发放管理制定出台了具体的《救灾款物发放管理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