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面临的风险及防范对策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就是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从商业银行获取贷款
这里所说的应收账款内涵较为宽泛,并不单纯局限于会计学意义上的企业间应收货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规定,可以质押的应收账款包括五方面权利:一是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等产生的债权;二是出租动产、不动产产生的债权;三是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四是公路、桥梁等不动产收费权;五是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贷款品种
去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为商业银行开办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目前我国企业应收账款总额多达5
5万亿元,开办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
但是与不动产抵押贷款相比,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面临的风险较大,而且商业银行还缺乏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此种贷款风险的经验,因此,加强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风险问题的研究显得十分必要
一、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发展背景及重要意义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由来已久,融资难已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而形成融资难的主要症结则是企业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物
长期以来,我国《担保法》只允许不动产以及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作为抵押担保,在实践中,各银行也主要倾向于接受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而这种做法与中小企业的实际状况严重脱节
因为我国中小企业资产总额中不动产所占比重很小,仅占25%左右,其余绝大部分都是动产
制度与现实的脱节,导致一方面是企业贷款担保难,另一方面则是应收账款、存货等规模庞大的动产资源严重闲置浪费
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扩大了动产抵押担保范围,规定应收账款、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以及法律未明确禁止的动产均可设置抵押担保,从而为广泛开展动产担保融资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我国企业应收账款资源十分丰富,中小企业总资产中大约60%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