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档村级矛盾纠纷处理流程图调委会受理当事人申请受理调委会主动受理党委政府指定受理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机关委托受理直接处理分流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调查调解调解未果签订协议协议不能履行制作调解协议卷宗卷宗存档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回访定期报告
实用文档人民调解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和管理流程图依据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假设干规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基层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予以具体指导和监督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解答、处理调解委员会或纠纷当事人就人民调解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咨询和投诉应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请求或者根据需要,协助、参与对具体纠纷的调解活动对调委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检查,发现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应当予以纠正总结交流调解工作经验,调查研究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指导调解委员会改良工作积极推动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开展,不断研究和探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思路与途径
实用文档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流程图定期培训不定期培训以会代训、组织参加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培训班等拟定培训方案安排授课人员及准备授课材料基层调委会上报参训名单培训筹备,通知培训时间、地点正式培训培训小结及情况通报
实用文档市级人民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表彰奖励流程图拟定表彰、奖励方案批准表彰、奖励方案各基层单位申报县〔区〕司法局初审人民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平时工作中进行考察对人民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进行初步考核、评议不符合表彰、奖励要求的,进行告知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上级机关批准进行表彰、奖励向社会公布颁发表彰奖励决定表彰、奖励材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