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内容提要】知识财产法律化带来了财产的"非物质化革命",这是罗马法以来财产权领域的一场深刻的制度创新与变革
在现代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推动下,非物质财富成为社会的重要财产类型,非物质财产的法律制度依然处于不断的发展变革之中
本文试图叙述从知识产权到无形财产权的法理基础、权利形态及立法体例,旨在为新财产的理念更新与制度安排提供若干有益的思想资料
【关键词】非物质财产、知识产权、无形财产权一、罗马财产权结构的设计:历史局限与理论贡献在古罗马财产权体系中,罗马人以"物"作为客体范畴,在此基础上设计了以所有权形式为核心的"物权"制度,建立了以物权制度、债权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物法"体系
罗马财产法体系的构建,是以"物"为基础的,它主要是有形的物质客体(有体物),也包括无形的制度产物(无体物)
罗马法的物与物权制度是一个物质化的财产结构
有体物即为客观实在之物,自不待言;即便无体物,也具有强烈的"似物性"(注:所谓"似物性",即"thinglikeness",意指与实体性和物质化财产的相似性,参见PeterDrahos,APhilosophyofIntellectualProperty
DartmouthPublishingCompanyLimited,1990
无体物本为人们主观拟制之物,但在罗马法的物化财产权体系中,这种抽象实体也采取了真实实体的解释与说明:第一,无体物是以实在之物为对象的财产权利
诸如地上权、用益权等类无体物,无一不是以土地、房屋、牲畜以至奴隶等实在之物为对象的财产权
据记载,罗马法上的第一个无体物是"praedialservitudes"(注:RussVersteeg,TheRomanLawRootsofCopyright
MarylandLawReview,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