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联合办公室苏文产办〔2009〕1号关于发布《2009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文化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苏财教〔2008〕192号),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批准,现将2009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必须为2007年7月1日后立项或开工建设的项目,符合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和《2009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范围(见附件1)。1、项目的承担主体必须是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产业类企业单位或企业化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第2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4页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股权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素质较高,具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低于60%。2、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化发展规划。项目发展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江苏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竞争力提升起到推动作用。3、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单位通过银行贷款、吸引社会资本以及自筹等方式解决。原则上为非政府资金投入的项目。项目资金已基本筹措到位,同时得到地方政府的认可或得到一定的财政配套资金扶持。4、项目必须已经按有关规定程序通过审批,且具备一定规模,实施方案切实可行。5、已获得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申报。二、项目申报程序1、申请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根据单位隶属关系和项目类别向所在地市、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直单位按项目分类,直接向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申报。2、各市、县(市)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认真审查、汇总申报材料后,按项目分类分别向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申报。三、申报时间1、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09年3月20日,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按项目分类,报送至各市、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第3页共14页第2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4页2、2009年4月15日前,各市将通过初审的项目分类上报至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3、2009年4月30日前,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将通过审核的项目报送至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联合办公室。四、申报工作要求1、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项目。各地要把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应对世界金融危机以及建设文化强省的重大措施和重要机遇,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拓宽项目来源。各省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2、坚持实事求是,提高申报质量。各市、县(市)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范围,精心组织项目的初审和筛选,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县(市)相关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分类对口上报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3、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必须符合《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表、盘一致。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1式5份,数据盘1份。五、其他事项1、本通知的文本可在中国江苏(http://www.jiangsu.gov.cn)、江苏文化网(http://www.jscnt.gov.cn)、江苏省广播电视局(http://www.jsgd.gov.cn)和江苏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http://www.jsxwcbj.gov.cn)网站上查询和下载。第4页共14页第3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