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营业税法讲义一、内容框架纳税人应税劳务(七项)3%、5%、20%税目、税率转让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5%内容结构一般规定:营业收入*税率应纳税额计算兼营、混合销售的计算与增值税的划分与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二、复习提示1、本章重点营业税是税法教材中较为重要的一章,它和增值税相比其特点计算简单,但其内容比较杂乱,不太容易掌握,需要考生记忆的特殊规定较多;其重点内容是纳税义务人、部分行业的税目、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营业税处理
税收优惠、纳税时间和地点等
2、本章难点营业税是税法教材中内容较多的一章,其重点主要是纳税义务人的确定、金融业和娱乐业的税目、计税依据、兼营和混合销售、税收优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等三、教材主要变化1、纳税人销售自产建筑防水材料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问题;2、个人出售住房征收营业税的有关规定;3、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在征收营业税的规定;4、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征收营业税的规定;5、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规定
6、酒店产权式经营业务征收营业税的规定;7、高校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的有关营业税的规定
二、知识点精讲4
1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具体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境内提供劳务、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的具体解释;所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所发生的应税行为具有下列7种情形之一者:(1)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2)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3)在境内组织游客出境旅游
(4)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6)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出口信用险的保险和劳务出口货物险除外
(7)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掌握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及其境内外划分的有关规定,就基本掌握了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