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仅供参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部门: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党的xx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
根据《中共中央、xx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推动城乡统筹进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若干意见》(苏发〔~〕1号)精神,全面启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两个率先”进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仔细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用科学进展观统揽全局,以进展农村经济、加快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推动农村环境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为重点,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村社会事业进展为依托,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建设目标建设新村镇
继续推动小康村建设“十村示范,百村先行”工程,加快集中居住点建设,在金沙、三余、石港、兴仁、兴东、川港、先锋、开发区等镇(区)各选择1—2个村先行开展集中居住点建设,作为市级试点,尽快形成样板
其它镇也要因地制宜,制造条件,确定1-2个农民集中居住点,搞好示范建设
力争到XX年,全市有7
8万户入住集中居住区,达全市总户数的20%
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进展民营经济为手段,加快我市现有优势产业进展
培育农业特色产业,突出项目农业建设,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每个镇每年培育壮大1-2个主导产业,新建2个以上规模农业项目
通过产业的进展,壮大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矗培育新农民
强化对农民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素养,培训农民人数年均递增20%以上,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自主进展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