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增值税基与所得税基相关性分析——以陕西企业为样本的调查研究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刘军提要:增值税基和企业所得税基是决定税收收入的两个主要因素。增值税收入和所得税收入长时间保持稳定增长,是否能说明两个税基之间存在某种内在的联系,如果有联系,大小是多少,又是哪些因素共同影响两个税基?本文通过在陕西境内采集的九个行业1526个样本,就上述问题进行了调研。认为增值税基与所得税基是具有相关性的,而且相关性非常显著,但是不同行业之间由于一些因素的影响,两者的弹性系数又是有差异的,并且单个企业两个税基并不必然表现出相关性。关键词:增值税基所得税基弹性系数Abstract:VATBandITBaretwoimportantkeyelementsinaffectingtaxrevenue.Valueaddtaxrevenueandenterpriseincometaxrevenuealwayskeepsteadyincrease.CandothisphenomenonbeexplainthatVATBandITBhaveaintrinsicconnection?Ifthetwotaxbasehaverelevance,howmuchiselasticityratioandwhatdoelementsinfluence?Thearticlethatcollect1526enterprisesandapplyregressionmodeltoanswerthesequestion.Keywords:VATBITBElasticityratio一、引言税基是税收的基础,对税收收入大小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均有着重要影响。对税基的选择就是对征税范围、征税方式、计税依据等的选择。税基由许多具体指标构成,不同税种的税基构成指标也不相同,增值税基由企业的销项收入和进项支出构成,企业所得税基由企业收入和准予扣除项目构成,收入和准予扣除项目又由众多因素构成,并且根据企业类型、规模以及经营时期等不同而有所差异。由于增值税属于间接税类,企业所得税属于直接税类,两者在征税范围、征税方式、指标构成、计税依据等方面均有所差异。虽然有差异,但是在我国,增值税制度和企业所得税制度实施的10年多时间内,两者收入却一直保持稳步增长。由于在这段时期,增值税率和企业所得税率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那么我们能不能认为两个税种的税基间存在一个比较稳定的弹性系数呢?如果存在,又是为什么?本文的研究是通过选取陕西九个行业1526家企业的调查资料,在此基础上分析增值税第2页共13页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3页基与所得税基的相关性问题;本文的结构安排是:第二部分为两个税基相关性的理论分析;第三部分是实证检验;第四部分扼要介绍本文的主要结论。二、理论分析首先,在制度基础上,两者具有一定的共性。增值税基是增值税的基础,而增值税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具有所得税特性的。增值税是以商品(劳务)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的。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指商品(劳务)价值构成中的V+M部分,对V部分的征税,相当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具有典型的个人所得税性质;对M部分的征税,兼具商品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双重性质。因为这里M不同于企业的利润所得,它是单个商品的利润部分,是构成企业利润的基础。从企业利润的计算来看,商品(劳务)价值中的M减去间接费用(如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等),等于企业利润(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因此对M的课税,已经包括了对企业利润的征税,完全具备企业所得税性质。最近,美国学者加里•赫费鲍尔第三次写信给《TaxNotesInternational》编辑部,重申增值税是对企业所得征税的主张,因为征税的增值包括利润和工薪在内。20世纪60年代,持有赫费鲍尔这样观点的美国人比较多。德国科隆大学教授根室•施英德尔和一些美国税制改革家们早就提出增值税是企业所得税最适当的替代税种。当然,由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M部分的征税,而增值税如果按照加法原则计算,是对企业利润和工资部分的征税,即V+M,两者相差V这一部分。其次,从两者计算公式看,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在我国实行的是GNP型增值税基1,企业所得税基按规定项目扣除,具体计算公式为:增值税基=销项收入—进项支出企业所得税基=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对一个产品来说,增值税基中的销项收入主要指应纳增值税的销售收入,也就相当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