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干部为官不为自查自纠报告单位为官不为自查自纠报告篇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洪办字[2014]54号)的通知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9月至12月在全局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整治目标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整治“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为突破口,以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为着力点,以思想教育、解决问题、严肃纪律为抓手,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当前我局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热爱统计、实绩突出、清廉从政的干部队伍,为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原则
局党组书记、局长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干部作风建设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坚持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原则
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既是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也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延续
全局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要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抓手,以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查找本部门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突出问题,并列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第1页共5页要内容,立说立行、及时整改,以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