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聋生偷窃行为及其矫正湖北省安陆市特殊教育学校陈仙凤聋哑学生由于生理上的缺陷,受社会道德舆论约束较正常人少之又少,往往分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控制的能力都很差。他们好奇心强,做事往往从模仿或兴趣出发,比正常学生有更强的模仿性和更易于接受各种表面行为的影响的特点。但看问题肤浅,受表面现象的诱惑。因此在思想和品德方面易产生某些不良表现,偷窃行为就是其中一个方面。聋生偷窃有三个特点:一是普遍,我校七年级5人中有4人有意识的偷过东西,占总人数的80%;二是偷的种类、对象各不相同,他们偷吃的、穿的、玩的,同学的、亲戚的、老师的、甚至职业课上用的材料也偷;三是不同家庭的都有偷的现象,穷的、富的……。聋生的偷窃的不良行为往往始于偶然,只是他们的不良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经过多次反复后,欲望和行动之间建立稳固的神经联系,其错误行为就极难改正。聋哑盗窃团伙在社会上已然很猖獗了,由我校熊某某等学生在全国各地流窜盗窃,这样的团伙在每所一线城市都有,并且不只一伙,比如武汉宏基车站里几乎常年有聋哑团伙在集体做案,诸如此类的团伙成了社会问题了,也成了我们聋教育者的头痛问题。如果这项工作做得不好,我们与其说给国家减轻,还不如说给国家教育出一批又一批偷窃犯。因此重视聋生偷盗行为的纠正,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是聋校实施素质教育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一、聋生产生偷盗行为的原因从事聋教育的我困惑:人有人发过感慨,认为聋哑人偷盗是天生的。其实不然,人的性格并不是天生的,人的素质只给人的性格提供一个自然前提,至于这个人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这是由他的生活条件、所受的教育以及所从事的实践活动的性质来决定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聋哑人和正常人一样,也是由于各人的具体物质生活条件不尽相同,个人的社会实践、生活经历不完全一样而产生偷盗行为的动机,结果都不一样,就我校学生的情况分析,聋生产生偷盗行为大致有以下几个原因。1、畸形的社会团伙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学生。伴随着改革的春风,很多人富裕起来。这个特殊的群体里,大部分人靠自己的一技之长服务社会,求生存、谋发展。而少部分人好吃懒做,整天游手好闲,甚至结伙偷盗、抢劫,直至毒品。他们用传销金字塔的管理方式将聋哑人组织在一起,学生也难免不受到影响。我校走读生XX,父母离异,他母亲靠再婚,怕孩子拖累自己在争取抚养时弃权,父亲也再婚,无暇顾及他,只有钱、钱、钱,没有完整的家庭,由奶奶带着,整天自由的他常常在大街小巷游逛,出入聋哑人开的面馆、理发屋、甚至去高学历的聋哑人家里等,学会了偷摸,走在大街上,经常“顺手牵羊”将小摊上的文具、小玩具、水果等放进自己的包里,常常偷奶奶的生活费。到了学校,将这些东西拿出来向同学炫耀,还经常将同学带出,指使同学偷东西,对校园内偷盗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2、家庭的溺爱、放任、遗弃造成学生心理发展不正常。我校学生90%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其父母无力为他们提供正常的生活开支,看到别的同学有新衣裤、玩具、手机等,可以买零食,他们羡慕、嫉妒,自己想试试,便产生偷盗行为;而在富裕的家庭里,父母为了“赎罪”,寻求解脱和补偿,对孩子放任、迁就,尽量提供优越条件,渐渐导致孩子自私、霸道的性格,看到别人有的东西,千方百计想据为己有,于是产生偷盗行为;有的家庭对孩子实行粗暴的惩罚,动则打骂训斥,在生活上不予关心,从来不到学校看学生,孩子形成孤独、自卑的性格,没有就偷。3、课余时间生活教师的疏忽造成学生有作案动机和机会。聋哑学生都住校,个别学生瞅准机会偷别人东西;而生活老师在课余时间没有组织学生活动,对学生中反映的偷盗问题没有及时查处,造成有的学生认为其他人可以偷,自己也可以偷,一段时间,偷盗形成“气候”。我们教师办公室经常连老师的办公用品都被学生偷着用,把教师的手机偷着用,被老师发现后心里害怕丢弃在厕所里。4、好奇、自私心理促使学生产生偷盗行为。上职业课时,学生看到五颜六色的彩旗布,便产生剪几块自己做小包的心理;看到钩钩针、毛线等也想拿几根去试一试。四年级的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