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少华高处坠落事故处理报告一、事故经过:华电襄阳电厂脱硫改造项目部组织进行6X吸收塔塔内件拆除,2014年4月18日晚上8点左右,刘晚忠班组包括刘少华在内共6人在6X吸收塔内进行除雾器的拆除作业,除雾器层操作高度在18~20米之间
当时刘少华负责将拆除下来的除雾器模板(材质pvc,脆性较大)从拆除部位运输到6X吸收塔的外面,刘少华没有悬挂安全带,在搬运过程中,不慎将除雾器模板踩断,刘少华从6X吸收塔除雾器第二层(从上往下数)跌落下,跌落过程中被下层脚手架钢模板压弯弹起跌至到6X吸收塔底板上,导致了此次高空坠落安全事故的发生
刘少华,性别男,现年58岁,于2014年4月10日进场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要求刘少华出示身份证时,刘少华表示未带身份证原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经查刘少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上显示的身份证号码是经过修改,复印件证件号码:430522196608233872,而刘少华真实身份证号码为430522195608233872,属于伪造证件欺瞒项目部
二、原因分析:1、刘少华伪造虚假身份证复印件,隐瞒真实年龄,欺瞒项目部,负有直接责任
2、刘少华违反《建筑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意识淡薄,高空作业未悬挂安全带,负有直接责任
3、刘晚忠班组班前安全教育不到位,没有跟班组成员说明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以及安全注意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4、专职安全员王从利现场巡视不够,未认真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是否到位,未能及时发现现场安全隐患,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5、项目经理李强,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轻视安全,安全生产疏于管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三、事故后果及补救措施:事故发生后,襄阳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将第1页共23页刘少华送到襄阳市中心医院,经过医院诊断检查,确定此次事故造成刘少华全身多处骨折,属于重伤范畴,经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