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环境“风险点”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区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2014﹞56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14〕112号)和《xx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5〕10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市开展了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环境“风险点”的全面排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企业落实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工作情况按制定的方案,我市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开展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25人次,车辆8台次,对辖区内10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环境“风险点”进行全面了排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企业都能按照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开展风险防控工作,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未发现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废水的违法行为
其中,原来列入“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防控企业的xx县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确保重金属污染防治、风险防控工作长抓不懈;广西腾飞锌业有限公司和广西新合力冶金有限公司产生的废干渣为一般固体废物,都指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
广西钦州中港皮业有限公司和xx市进达工贸有限公司2家制革企业主要产生的涉重金属污染物是危险固体废物含铬污泥,贮存在专用的危废仓库,贮存达一定的量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广西桂金诺磷化工有限公司、广西钦州黔能天和磷化有限公司、广西明洲磷酸盐有限公司、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钦州港云钦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磷化工企业,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主要产生的涉重金属污染物是危险固体废物砷渣,贮存在专用的危废仓库,贮存达一定的量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各公司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排放申报登记、管理第1页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