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内控体系一、职责1、“三无”老人、精神病人,孤残儿童收养2、老年自愿有偿寄养3、儿童领养二、事项序号项目名称办事依据办理时限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方式缴费网点1“三无”老人、精神病人收养服务《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试行办法》(民发【1982】城24号)第二条: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收养的人员是:城市中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精神病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12月30日民政部令第19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10个工作日附图不收费——————2“三无”孤儿收养服务7个工作日附图不收费——————3老年有偿寄养服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2.2,“二是服务对象公众化,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实行有偿、减免或无偿等多种服务。”8个工作日附图①老年寄养床位费:紫葳楼、紫荆楼单人间—每人每月800元,多人间—每人每月650元②生活护理费:三级护理:300元/月,二级护理:400元/月,一级护理:500元/月,特殊护理:面议。扬州市物价局《关于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寄养等收费项目标注的批复》(扬价费【2007】282号)现金当场缴费——4精神病人住养服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2.2,“二是服务对象公众化,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实行有偿、减免或无偿等多种服务。”8个工作日附图①精神病人寄养床位费:银杏楼:多人间—每人每月650元②生活护理费:三级护理:300元/月,二级护理:400元/月,一级护理:500元/月,特殊护理:面议。扬州市物价局《关于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寄养等收费项目标注的批复》(扬价费【2007】282号)现金当场缴费——5儿童领养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54号主席令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二)社会福利机构10个工作日附图不收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补充材料收养部经办人市民政局通知实质调查审核审批中心主任收养部负责人2个工作日医疗康复部经办人体检3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材料附后收养部经办人安排入住《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三无”人员情况调查表》准备床位、建立档案办理财产转移手续1个工作日体检后分区域收养三、工作流程1、“三无”老人、精神病人收养入院服务1)流程图:2)所需材料序号提交材料审核要求1市民政局通知原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和两份复印件4《收养人员审批表》原件和两份复印件5一寸照片两张4)岗位职责序号岗位岗位职责1收养部经办人1、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对材料不全的,要求补充完善2、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进行辨别3、走访申请人所在街道,进行实质调查2收养部负责人1、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收养条件进行审核2、提出办理意见报中心主任3医疗康复部经办人对收养人进行体检,出具《入院健康评估表》4中心主任1、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收养条件进行审批2、在《收养人员审批表》上签署意见5收养部经办人1、准备床位、建立档案2、办理财产转移手续3、安排入住寄养部经办人咨询洽谈、材料初审审批寄养部负责人1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财务部经办人收费准备床位、建立档案寄养、生活护理、医疗康复寄养部负责人签订协议寄养部经办人安排入住1个工作日《寄养协议书》申请人申请2、老年寄养入院服务1)流程图:2)风险点及预控措施序号环节预控措施1咨询洽谈、材料初审两人以上洽谈,增加负责人审批环节3)所需材料序号提交材料审核要求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和两份复印件3体检报告单原件和两份复印件4一寸照片两张4)岗位职责序号岗位岗位职责1寄养部经办人1、咨询洽谈,介绍中心寄养情况,收费标准2、初步进行材料审查2寄养部负责人对是否符合寄养条件进行审批4寄养部负责人1、双方沟通洽谈,明确服务范围2、签订《寄养协议书》5财务部经办人收取相关费用6寄养部经办人1、安排入住、建立档案2、寄养、生活护理、医疗康复3、精神病人住养入院服务1)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