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一个对象、建立两个体系落实四个重点、把握五个原则稳步推进我旗扶贫开发工作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减少和消除贫困、缩小发展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党的十七大确立了到20XX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奋斗目标;十七届三中全会及十七届四中全会也都明确提出:“搞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对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大意义,必须作为长期任务持之以恒抓紧抓好
”为确保我旗扶贫开发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跨越,我们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思路,以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和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中心,以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为主战场,以产业化扶贫和“雨露计划”培训为两翼,以扶贫互助资金和贫困人口整体转移为重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扶贫开发取得实效,确保全旗农牧民收入稳步增长,全力推动第1页共12页“创新、发展、惠民,建设新型杭锦”进程
从20XX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196元的新的扶贫标准
为了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扶贫开发战略和扶贫政策体系,在综合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现状的基础上,自治区对农区和牧区扶贫标准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扶贫标准为:在国家确定的标准基础上,确定自治区农区标准为农民人均纯收入1560元,牧区标准为牧民人均纯收入1800元;鄂尔多斯市也结合全市实际将全市扶贫标准调整为了2700元,之后,我旗也根据本旗实际情况把全旗贫困标准确定为了3600元(按照农牧民生活消费的“八大类”商品与服务每日消费10元计算),在此标准下,20XX年初,全旗共有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9719户、33530人(绝对贫困3791户13079人,低收入5928户20451人),占全旗农村牧区人口的30%
其中少数民族贫困人口为3911户、13493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40
通过各类扶贫项第2页共12页目的实施,20XX年共有1623户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