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发生反对萨芬撒反对萨芬萨范德萨范德萨反对萨芬撒旦飞萨芬撒旦撒大幅度萨芬撒关于企业改制时期的劳动关系问题研究关于企业改制时期的劳动关系问题研究作者姚岚秋李凌云党的十六大以后,“国退民进”的浪潮风起云涌,各地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加大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一大批国有中小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出售等方式放开搞活,真正走向了市场;许多国有大企业通过改制上市或引入外部投资成为股份制企业,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其他所有制企业也不甘寂寞,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改制问题层出不穷
毋庸置疑,改革是必需的,也是有成效的,但在改革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尤其是企业改制后产权关系、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等都要发生变化,这势必造成劳动要素的重新配置,涉及员工的劳动关系、工资保险等诸多切身利益,因此,改制过程是企业劳动关系最不稳定的时期,也是劳资纠纷的一个集中爆发时期
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能否适当地处理员工的劳动关系是企业改制能否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
一、改制的内涵和外延界定企业改制就其实质而言,是运营机制的转变和企业制度的创新
对于改制这一概念,现行法律并未作明确的界定,理论界也存在着很大的争议
有观点就认为,“改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一个统称、俗称,凡是企业改成和原来不一样的情况都可以称为改制
因此,改制有多种的表现形式,不可能对其下一个明确的定义
在实践部门,行政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对“改制”的理解也不尽相同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四条的规定,改制也就是“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
”2003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则规定,人民法院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