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医药费的报告县政府办转来的《县粮食局要求解决离休老干部医疗费的请示》收悉
根据熊县长“关于部门离休老干部医疗费问题,请财政局研究拿出一个综合解决意见”的批示精神,我们对全县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
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07年初,全县离休干部126人(2006年死亡9人、2007年1-9月死亡6人),其中
财政全额拨款单位51人、财政差额拨款单位30人、财政补贴的改制破产企业23人、财政不负担的单位22人
1、保障机制
为切实解决离休干部医疗费问题,根据省里规定,我县于2001年制定了《XX县区离休干部、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障管理办法》,随后,出台了《实施细则》,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目前,我县离休干部医疗费保障机制的主要内容为:(1)离休干部医疗费实行单独统筹,筹资标准为人平8000元(2006年以前为5000元,2006年调整为6000元,今年提高到8000元);(2)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办法:由财政和单位按照规定的比例分别承担;(3)离休干部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实行实报实销,医保基金报销85%左右,单位负担15%左右
2、基金运行
2006年离休干部医保基金收入73
04万元,其中:单位缴纳21
14万元、利息收入0
1万元、财政负担51
8万元(实际到位30万元);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113
46万元;本年度基金赤字40
2007年1-8月离休干部医保基金收入15
86万元(财政全年应负担46
27万元还未拨付);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64
73万元;基金赤字48
截止2007年8月底,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基金累计赤字91
81万元;加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障基金赤字10
63万元,两项合计赤字102
第1页共2页从单位负担情况看,各单位2006年共负担离休干部符合规定医药费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