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
1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3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进行工商登记的意见(天津)
8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法合规募集资金的说明
10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为鼓励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下同)快速健康发展,把我市逐步建成我国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发行、管理、交易、信息和人才培训中心,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包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机构)
二、市发展改革委作为股权投资基金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规划和行业指导,牵头组织天津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与备案管理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对股权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机构实行备案管理
三、市商务委负责受理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机构设立申请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股权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机构的工商注册登记
五、天津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与备案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机构发展的政策,做好协调服务
六、合伙制股权